2009年3月6日 星期五

7/3/09

「以色列的眾首領,為行獻壇之禮所獻的是:銀盤子十二個、銀碗十二個、金盂十二個;金盂盛滿了香,作燔祭的,共有公牛十二隻、公羊十二隻、一歲的公羊羔十二隻,作贖罪祭的公山羊十二隻;作平安祭的,共有公牛二十四隻、公綿羊六十隻、公山羊六十隻、一歲的公羊羔六十隻。這就是用膏抹壇之後,為行奉獻壇之禮所獻」民7:84-87

這是一個龐大的數目,不是一個人或一宗派的人可以完成,乃是要整個以色列民族才可以完成,『合一』不是一句口號、一句標題,乃是一個意志上的决定。以色列人從每個支派內的首領作出奉獻,所獻的是代表他們支派,最後達致全整得神的保護。
怎樣在教會中行出『合一』來?長執、導師、牧者要作群體的代表,不單是以身作則,更要成為頭?凡事不使人困惑難受,乃要去到神的祭壇前代表整群付上禱告,『合一、同心』就會發生了。而且當我們願意彼此分擔代求,愛就會在我們當中發生,世人就會認出我們是屬『耶穌基督』的人了。

主佑 炳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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