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/3/09
「我們若照耶和華我們神所吩咐的一切誡命,謹守遵行,這就是我們的義了。」申6:25
亞伯拉罕因著信,神就稱他為義了。遵守神的誡命就是我們的義了?什麼是耶和華的誠命呢?盡心、盡性、盡力愛主您的神?今日到底何為『盡』,更沒有從前的『忠』心的榜樣?也沒有『投入』的見證,所以不知怎樣才算遵行誡命。
基督徒以當兵作比喻,士兵要在工作崗位上時,沒有任何理由和藉口推卻責任,只有絕對的順服。遵守耶和華的誡命,是與當兵的一樣,要小心、留意上帝的『話』並且遵照而行?這樣就算為義了?
何為義呢?就是『信』神所講的每一點一句都是真的,而且絕對順服和相信,這就是亞伯拉罕的義了。(創15:6)今日我們因著信、(羅3:24)就白白地稱義了。
主佑 炳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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